通過在芬蘭創辦新公司/收購現有公司,并為該公司工作,即可獲得1+4年的工作居留許可,持續經營滿4年,且每年在芬蘭居住時間累計不少于183天,可獲得芬蘭永居(永居無語言要求)。投資人的配偶和18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請團聚簽證獲得與投資人同樣的居留許可。投資人獲得永久居留,其配偶和18 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可以同樣獲得永久居留。并從獲得居留許可之日起(非永居),享受與芬蘭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
需要投資的額
(1)創辦新公司:公司注冊申請費為380歐元,最低公司注冊資本金為2500歐元,提交商業計劃書和一年財務預算供審核,根據投資人從事的業務需要準備后備資金。一般后備資金需要至少可以支持公司在創辦初期4-6個月的支出。
(2)收購現有企業:根據企業出售價格決定。一般企業售價為:公司固定資產估值+企業年度營業額的5-8倍。
公司及個人需要支出的主要費用
(1)公司固定支出費用:會計師費:1000-1500歐/年;社保費:員工工資的2.14%;其他支出(房租、水電、通訊、交通費等);營業所得稅(如公司產生盈利)20%-25%,
(2)個人主要支出有:養老保險(最低標準1400歐/年);個人所得稅(工資收入的25%左右),失業保險: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