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留學生進入丹麥國境后,如需要找工作,一定要先申請工作許可、稅卡,有了稅卡就可以打工了。一般情況下做些送報或者清潔的工作,你把稅卡給他,他會把工資打到你的稅卡里。如沒有申請工作許可,移民局是不允許學生打工的。雇用沒有工作許可的人工作的公司,被移民局發現,會被罰款30萬克朗。
因為中國政府和丹麥有過協議,所以中國學生打工能得到比普通丹麥人高的免稅額。丹麥人年收入在3萬以上開始交稅,而中國學生可以在5萬以上開始交稅。這也是考慮到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的緣故,出國前沒多少積蓄。
丹麥政府有一個法律,規定月工資的12%要存在一個特別的帳戶,作為第二年的假期錢。這就防止了工人發工資以后一下就把錢花光了,沒錢度假。
有些中國學生拿到高額稅卡,卻打不了多少工,因為學習也比較緊張。而有的學生,打工打瘋了,自己的5萬克朗免稅額打滿了,還想再多打工。于是有人就把自己的稅卡借給別人用,借的人把那12%的假期錢給稅卡的所有人作為交換(注意:這是不合法的)。
考慮到學生打工越來越普遍,移民局后來也改變了政策。允許外國學生每周工作15個小時。中國學生的高額稅卡也被一些人嫉妒。丹麥的高稅收也造就了高福利。不少在丹麥工作的中國人都很為此自豪。比如一年4周有薪假期,可以休一年的產假,免費醫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