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麥全國人口有540萬,5%左右是外國移民。以前丹麥移民政策趨緊,近來丹麥出臺了新政策以吸引更多外國人移民丹麥。一起來看看丹麥移民新政策吧!
丹麥移民新政策:
近年來,丹麥移民政策不斷調整,總體趨緊。對以家庭團聚為由申請來丹的外國移民新增了丹社會及語言測試,延長了外來移民獲丹長期居留的年限并增加考試項目、加大考試難度。
針對外國移民和避難者,丹麥出臺新社會融入方案。丹麥自由保守黨政府新出臺了一個緊縮了社會福利補助金的發放的新政策。
根據文件計劃的精神,申請至今慷慨發放的社會福利補助金,尤其是發給從未工作過或是即將失去領取失業金資格的成年人每月近1000歐元的規定條件,將變得十分嚴格。這是為了促使當事者尋找工作,哪怕工資很低。
據悉,政府要求,融入部、就業部、社會事務部、教育部和司法部共計5個單位,攜手實現該計劃。丹麥各地市府將為本地休病假人員制訂行動方案,為其重新進入勞務市場提供條件。18歲至25歲間的青年失業者,如果拒絕地方政府提供的實習或培訓機會,政府給予的福利補助將被取消。15歲至17歲的青年如果既不工作,也不參加職業培訓,家長就無權領取補助金。
同時,丹政府在接收移民過程中注重移民質量,側重于接收丹短缺的高素質人才,加大了非法移民的打擊和遣返力度。
國籍政策:
根據丹麥《國籍法》,可因下列情況取得丹國籍:
1、出生在丹麥、父母一方為丹麥人的子女; 出生在丹麥的非婚生子女,其父具有丹國籍者。
2、丹境內棄嬰,無實據確定其國籍者。
3、父親為丹麥人、母親為外籍的子女,出生時未取得丹國籍者,可在其父母婚后取得丹國籍,但須未滿18歲并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