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的醫療保健
瑞典的醫療保健系統目前是非常完善健全的公共醫療保健形式。目前大約97%的醫療費用由政府支付。
這表明納稅人的錢全部用于需要的瑞典居民身上。工資雖高但是卻給予公民所有的國家福利。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約有9%的國內生產總值用于醫療和醫療保健。

瑞典的醫療保健系統分為三個層次:
國家-衛生和社會事務部在實施醫療和保健政治議程的同時確定了護理的原則和建議。部委和政府機構還將監督活動,評估實施工作醫療保健的條件并分配撥款
瑞典有21個縣議會。每個人都管理著該國的特定區域。這個政治機構負責管理私人提供商提供的價格和服務質量。指定理事會地區的所有公民都有權每四年(與大選同時)投票給代表。縣議會設有執行委員會或醫院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管理醫院結構和管理,并支持向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
當地-這是市政當局的責任,需要確保當地環境是安全的,例如供應清潔水,福利服務,精神病患者的長期護理,照顧老人和殘疾人醫院。
在瑞典,所有牙科治療均可免費使用,年齡為19歲。對于年齡較大的人,牙科治療部分由政府補貼,但不包括在一般醫療保健系統中。
雖然處方藥需要由患者支付,但患者一年購藥超過1080克朗后剩下的費用均由政府承擔。該國的每家藥房都是網絡連接的。這使得患者能夠通過身份證明和訪問其處方藥的權利前往該國的任何藥房。每位患者的病史和以前的藥物記錄都將在網絡上。這節省了很多時間。
患者每年看病的掛號超過900克朗后(每次掛號費用120克朗),所有的醫療費用都將免費,由政府承擔所有醫療費用。
如果瑞典人被診斷為生病并簽署了病假證明,雇主有義務支付患者工資80%的病假津貼,最長可達14天。此后,政府將支付相同的金額,直到患者認為康復可以工作為止。
可以看出瑞典的醫療保健體系非常完善,在瑞典不用擔心生病后高昂的醫療賬單,統統都是政府幫你支付,生活完全無后顧之憂。

